关于宅基地被侵占和违规建筑的诉求

诉求人:王立东(岩前镇大布村村民)
被诉求人:魏道贤(岩前镇澄邦村村民)
诉求要求:1、立即停止侵占本人的宅基地;
2、拆除在我宅基地上的违规建筑,恢复原状。
  原岩前镇大布村村民小组村民王立东,在205国道大布村长埂窝地段东侧有一块宅基地,面积50平方米,于一九九四年由我祖母何三妹申请,经岩前镇人民政府批准用于建房,批准书编号为94106,四至界址清楚,其中北与李加添用地相接。(后李加添用地卖给魏道贤,现变为该地与魏道贤房相接)。
  当年因经济与各种原因未及时建房而闲置,但一直未间断管理。期间魏之母曾提出借其暂堆收购之废铁。但魏道贤在2011年未征得本人同意强行在我宅基地上违规搭建车库等建筑。当时我舅温晓锦经我委托前往制止,魏不听仍强行建起。几年来多次促其拆除未果。今年12月28日魏变本加厉又欲在我宅基地前施工,被我发现并当场制止,魏竟毫无人道地朝我头胸猛打了数拳并穷凶极恶地高举大木板追打我未逞(此事已由岩前派出所立案处理)。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大家都在努力营造和谐社会风气的时候,岂能允许魏某这类霸占他人财产违规乱建的行为!
  所以我请求有关部门抓紧查清以上所反映的情况,依法拆除魏道贤违规搭建在我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原状。还我一个公道!
王立东同志:
    您好,2014年1月7日岩前镇人民政府依法受理了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您的宅基地被侵占和违法建筑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信访件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副书记为组长,城管、国土、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情况调查组。据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事件是事实。在205国道大布村长埂窝地段东侧有一块宅基地,面积50平方米,于1994年由信访人祖母,何三妹向岩前镇人民政府审批,批准书编号为94106,后因其他原因何三妹未在此地建筑房屋,其北边卖给李加添,后李加添卖给魏道贤,现魏道贤将此空地搭建车库,根据1月15日调查组组织信访人、魏道贤协商形成初步意见:1、信访人提出每平方米1千元的价格转让给魏道贤,按实际丈量面积计算;2、若魏道贤不接受此价格,我镇调查组将责令魏道贤恢复原状,现双方正在协商解决之中。
岩前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0日(武平县岩前镇于 2014-1-20 10: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