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出生证明,但是有DNA鉴定怎么还不能给孩子入户口

我是永定区堂堡乡塞智村的村民,由于去年我们夫妻已经离异了,但是孩子出生的时候没有出生证明现在要入户口,派出所要计生办开出生证明才可以户口,计生办的要求要有出生证明才可以开具证明,这样推来推去什么时候孩子才可以上户口呢?而且孩子都已经12岁了,DNA也已经鉴定证明孩子是我的了,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的孩子入户口呢?
您好,您反映“没有出生证明,但是有DNA鉴定怎么还不能给孩子入户口”的来邮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二十五条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离婚证》;(四)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永定区公安局于 2016-9-24 09: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