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克扣穷苦孩子工资

尊敬的领导您好,打扰您了!来信向您说件兰州餐饮行业的一个共性问题。先说个个性事情:我外甥(现年19岁)在兰州城关区中山路26号“东方宫”中餐厅总店打工已三个月,刚去的时候口头议定月工资1800元(该餐厅未主动和我外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打工者,不敢要求老板怎样,否则,打工无望),该餐厅主管马清林(音)说,第一个月工资全额作为押金,一分都不给,待打工满6个月后退还押金,这是兰州餐饮行业普遍的做法,是霸王条款。令人气愤的是,7月15日,我外甥在给客人上菜的时候,脚下打滑,不小心摔了客人点的中华鲟(2斤左右)和盘子,餐厅主管告知我外甥该鱼应向客人要2000多元,要罚我外甥1000元,从工资中扣除。而据我了解,像它们这样档次的餐厅里,中华鲟一斤68元左右,我外甥不小心摔了该菜品,却要罚款1000元,这样的事情估计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家都做不出来,更何况在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外甥在该餐厅打了三个月的工,7月16日结算时,只给了470元钱,其中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全额扣除,等于给它们白干了一个月!第2-3个月的工资,扣除不小心摔了的中华鲟1000元,迟到、旷工(其中迟到1次扣5元,旷工一次扣60元)等只给了470元钱,我外甥再没有违反该餐厅的任何规章制度。本来我们不向您申诉了,但是,因为我姐夫是个双目失明的壹级残疾人,我姐姐没有正式工作,外甥好不容易找个工作干干,却被这样的歧视,被这样的剥削!在兰州市,很多私营餐饮行业老板违规使用劳工,大多数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在有些清真餐厅,还有很多在违规使用童工。现在,正值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之际,请领导切实为我们穷苦百姓着想,严厉查处一下随意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随意克扣工人工资的的黑心老板,让广大劳动者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期盼您的答复!叩谢!【在7个工作日之内没有得到答复,本人会向市政府投诉,并保留诉诸媒体朋友的权利!】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区监察人员已与您联系,请您外甥前来我区劳动监察大队提交相关投诉材料,监察大队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程序对被投诉单位“东方宫中餐厅”进行调查处理,您对答复表示满意。
2014-07-22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