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育旺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强拆,血本无归求诉无门

尊敬的海口市市长:
您在哪里!我老百姓的心声您听到吗?
我们海口育旺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黄光强),养殖场地处秀英区长流镇联昌自然村,在2004年8月,我们五个农户为解决生活,融资在自家祖宗荒沙地上兴建养殖场,在村委会干部的支持下,响应党中央的富民、强民的政策,后经市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成立海口育旺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占地面积4亩多,建筑面积1024平方米,单是建筑已投入一百一十万元,存栏养有500头猪,上千只鸡鸭。2011年1月13日,秀英区区长鲍剑、副区长符仍辉、长流镇长李业勤带领400多人,如“鬼子进村”般,把人赶出并控制住,把猪赶出笼就蛮横地强行拆除我养殖场,除了居住房、办公室和厨房外,其余的建筑物全都摧毁,猪有23头、鸡近60只压死和跑失,惨不忍睹!我们老百姓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就这样无情地剥夺,血本无归,让我们几十口人怎么生活下去。两年多时间里的申诉,市、区职能部门相关领导用欺诈行为,依然认定农民养猪是违规违法,如此心狠手辣、官僚的领导,我们百姓承受不起啊!
1、我育旺养殖合作社在2004年始兴建,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的同意下,通过市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成立,实属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民营企业,理应受到党和政府的保护,养殖场却被我市、区政府的一声令下成为冤魂。针对水环境政治工作来说,市长您签发的命令实施,市长们却不认账,权力在他们手里,耍赖行为举世无双,有理无处申啊!
2、我们前后有184次向省、市、区三级政府申诉,至今都得不到任何的一分钱,印证了符仍辉副区长拆前威胁的“我们就拆了你的养殖场,告赢就给钱,告不赢就一分未得。”和李业勤镇长的“政府搞环境整治是没有补偿的。”的话相符啊!天理何在?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布的2007年220号《关于促进规模化禽畜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指示:“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指示精神何在?海口市政府在2008年也向全市各村委会下发相关文件响应国务院部委的号召中明确指示,大力支持和鼓励农民养殖,给我拨经费建沼气池,母猪补贴等,到2010年市政府就认定我们农民养殖就是违规违法,不给拆迁补偿。我们养殖场是违建,那么我们市、区政府先违规啊!这种出尔反尔、不讲诚信的行政行为不可取。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如何保护本市区农民私营企业生活生产呢?
3、2011年5月26日给冀文林市长的信,从市信访局口头转达冀市长批示让秀英区政府全权处理,以鲍剑区长、符仍辉副区长为首的领导就单方拟出三点调解处理意见:(1)海口育旺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中的只给法人代表黄光强一户生活上有困难,提供困难户救助。(2)在生产方面给一点帮助。(3)如果我们同意的话再给《自拆清运补贴费》大约四万元人民币。我们从他们领导口中得知,三项合计不到八万元人民币,一个总投入二百多万的合法养殖场的企业就得这样补偿。公理何在!2011年11月23日给徐敏生副市长的信,批示让市国土局介入处理,市国土局领导回话是:“秀英区没有通过我局的认定办理,属秀英区政府的事情。”就这样,我们得到市府办[2010]74号所规定的评估补偿的路给堵死了!这是谁的错?市委[2009]84号文是没有我养殖场的拆迁指标,这不是相关领导错误的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吗?
4、我社代表好不容易才在海口电视台的“纠风热线”上和主管蒙国海副市长投诉,又在2012年12月19日得到蒙副市长的接见,蒙副市长当面交代秀英区吉军副区长做合理的意见上报,吉副区长以建养殖场要有农民宅基地证书的凭证才能建,要想评估补偿就得出示区、镇、村委会三级证明。市府办[2010]74号文明确指示,三级证明是在拆迁前秀英区政府要出面做好的事情,规模化养殖场是要农民宅基地来建,采取蛮横强拆的做法就证明了市委[2009]84号、市府办[2010]74号两个文件是错误的。也否决了农业部、国土资源部[2007]220号文件的正确性,2008年市政府下达的鼓励农民养殖致富的文件也错误了,就造成我们养殖老百姓遭殃了!
5、村组长黄光启带领村干部和代表们,于2009年12月把养殖场所在的200亩沙地,以租代征方式给海南某公司(合同不公示村民不知),期限50年,每亩十万元人民币,并报请长流镇政府审批后,全村1000人左右就每人只得一千元的租金,我们拒领这样不合理的做法,造成我们农民养猪是违规违法,之前的村民小组、村委会的盖章证明、养殖行政许可证都无效了。我们市委、市政府必须取缔联昌村民小组、村委会、市工商局、税务局、农业局和公安局等单位,因为这些单位给我社出证明和颁发营业许可证。就是论事,以前村干部盖章和代表签名就征用的土地也不合法,市政府应把土地归还给我们百姓!
为了维护我海口育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全体农户的正当权益,我们已经这样多次向省、市、区人民政府申诉,也得到市主要领导的批示,可下达到主管市水务局、环保局和秀英区政府办却敷衍我们,迟迟不着手落实,省委倡导的领导干部要杜绝“庸懒散贪”作风成为走秀。违规强拆我们养殖场后必须合理赔偿我们的一切经济损失,合理安置我们今后再生产就业需要。农民的血汗钱在我们领导的眼里不值一提。今后我合作社几十人的生活应该怎么办?贷的款,借的钱怎么还?党的阳光雨露何在?我们实在没办法生活了,恳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们的关心,让我们合作社全体老百姓能够感受到党的惠民、富民、强民政策的滋润,让我们百姓更能相信市人民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旗帜鲜明,党的恩泽更暖人心啊!
此致
敬礼
海口育旺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电话:13518066282
18789028236
2013年1月29日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的投诉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有关答复如下:
拆除育旺养殖合作社养殖场是我区贯彻市政府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并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在拆除准备和实施过程中执法手续齐全。鉴于黄光强坚称拆除工作过程中存在违规,多次上访拒不接受区政府的调处意见,我区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秀英区政府办】 2013-01-28 1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