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全市5个县(市)1920户农村居民抽样调查,今年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417元,比上年增加468元,同比增长11.9%,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现金收入、家庭经营现金收入、财产性现金收入、转移性现金收入分别2190元、1859元、148元和220元,增长8.3%、15.6%、28.6%和8.2%。从各县(市)人均现金收入绝对值看,诸暨市、绍兴县、上虞市分别为6267元、5783元和4063元,位居第一、第二和第三位;从各县(市)人均现金收入增幅看,上虞市、新昌县、绍兴县、诸暨市和嵊州市分别增长18.5%、15.9%、11.6%、8.9%和7.3%。
很多水分吧
现在工资不加就是负增长。。。我又拖后腿了。。。
妈的,楼主有病啊,那你把我的钱还我
他妈的统计的时候把我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