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同志:
我是海口经济学院03届的毕业生。2000年入读海南大学时将户口从四川内江迁到了海口经济学院的集体户口处。
03年6月毕业,至今一直在海口市工作,已交社保超过八年。户口的问题时时萦绕心头,让人不安。
我想咨询一下,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落户在海口呢?
另我于2006年在海德路耀江花园购得房产一套,房产证是本人的名字。本人身份证仍是属于海口经济学院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或者本人下月打算结婚,男方是海口本地户口,请问可以作为夫妻投靠或随夫而将集体户口迁至夫家落户吗?如果可以话需要哪些资料和办理流程?
现恳请各位领导做个详细的解答以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7月25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反映“毕业十年的大学生如何落户海口”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政策,目前市外户口迁入海口市主要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工作调动迁入、夫妻投靠迁入、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迁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迁入、部队家属随军迁入等。您的情况不符合当前的户口迁移政策,不能迁移落户我市。敬请谅解!
【市委领导】 2013-07-25 10: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