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农民,现年49周岁,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办理了社会保险,现已缴费9年。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办理职工医保吗?(以前一直都交新农合的)。如果可以,程序怎么走?谢谢!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宁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宁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流程的通知》(宁医保[2012]53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应提供
a.个人用工档案。
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辞职报告或档案寄存人才中心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c.领取失业金人员应提供领取失业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无视同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应提供
a、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应提供养老手册原件及第一页、第一次缴费、最后一次缴费复印件。
b、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灵活就业人员从业证明。
③办理以上业务须附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参保人员登记表,提供一寸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照2张。
另附带说明:根据城镇职工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应补足相应的缴费年限,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寿宁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12-4 11: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