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炼油厂昼夜生产污染严重被河南网友举报 引官方进行查处

河南省委书记报道集|给河南省委书记留言
河南省省长报道集|给河南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5月22日电“在我村西地的杨树林附近有两个炼油厂,北边炼油厂有两个炉子,南边炼油厂有一个炉子,现在北边小塑料炼油厂昼夜生产”,近日,有网友给河南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在尉氏县庄头乡北栗林村有小企业污染严重,“烟气随风四外飘,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命健康,对周边农作物也影响很大。”
针对网友的留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月5月21日作出公开回应,表示网友反映的这两家小炼油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尉氏县环保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限七日内自行拆除设备,清理原料。如限期内拆除不到位,将依法报请尉氏县政府对其予以取缔,并指派专人对两家小炼油厂进行不间断监管,防止其死灰复燃。这两家小炼油厂在期限内均完成了自行拆除任务,目前已全部关停到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介绍说,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十五小”企业的监管力度,并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已取缔的“十五小”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我们是尉氏县庄头乡北栗林村的农民,我村地处偏僻是两市交界地带,我们这是远近闻名的韭菜基地,可近段时间,在我村西地的杨树林附近有两个炼油厂,北边炼油厂有两个炉子,南边炼油厂有一个炉子,现在北边小塑料炼油厂昼夜生产,烟气随风四外飘,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命健康,对周边农作物也影响很大。
老百姓赖以生活的土地被污染,心情很悲痛,但尉氏环保部门和庄头乡政府就不去监管!
卢书记,小炼油危害很大,但炼油厂老板和环保部门往往有利益纠葛,往往执法不彻底,群众盼望您为民做主,完全铲除我村旁的小炼油厂,并追究炼油厂老板的责任,只有切实从严执法,才能刹住非法炼油的歪风,如不铲除彻底,老板把炼油炉挪个地方,还会炼!还会祸害百姓!群众期盼早查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开封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现场调查,尉氏县庄头乡栗林村共有两家小炼油厂。尉氏县庄头乡栗林村阮俊峰小炼油厂,位于栗林村西边方向,距村庄大约1.5公里左右,于2012年1月投入生产。尉氏县庄头乡栗林村阮东峰小炼油厂位于栗林村西南方向,距村庄大约2公里左右,于2011年12月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均属无组织排放。
这两家小炼油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尉氏县环保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限七日内自行拆除设备,清理原料。如限期内拆除不到位,将依法报请尉氏县政府对其予以取缔,并指派专人对两家小炼油厂进行不间断监管,防止其死灰复燃。这两家小炼油厂在期限内均完成了自行拆除任务,目前已全部关停到位。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十五小”企业的监管力度,并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已取缔的“十五小”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省厅存有现场拆除照片。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省领导您好:
郏县中医院北临建民澡堂烟尘污染严重,规模小,污染不小,影响大。也记不清有多少年了,真是不反应不中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郏县环保局调查,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
郏县中医院北侧建民澡堂,东、西、北三面为居民区,该澡堂使用2吨燃煤锅炉。按照《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郏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郏政[2011]15号)要求,郏县环保局已于2011年3月份对该澡堂锅炉下达限期治理任务。2011年11月,经郏县环保局验收,该澡堂锅炉整改结果达到了《郏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
网民于2月18日反映该澡堂锅炉烟尘污染问题后,经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查实是由于该澡堂锅炉除尘设施故障所致。郏县环保局已责令该澡堂对故障的除尘设施进行检修,恢复正常使用,并经郏县环保局监测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自今年3月份至今,该澡堂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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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南召县乱开乱采铁矿砂,造成选矿环境严重恶化!南河店镇韦湾村临近白河,地处鸭河口水库上游,由于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并且可耕地多是贫脊的坡地,农民生活十分艰难。然而,从2005年开始到现在,我们村被不法分子疯狂开采铁矿砂后,造成山坡、耕地、林地、庄稼、道路被毁!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困难。我们韦湾村受害最严重的村民组有巩家庄村民组、楝树沟村民组,同时还危及老庙村民组、三亩弯村民组、皮村村民组等。挖矿造成三座山体受到破坏,其中一座山体被挖掘殆尽。造成农民的可耕地被毁一百多亩,毁坏退耕还林的土地五十亩以上,毁坏林木上万棵(被采矿山体上的林木全部被毁),被破坏的残象令人触目惊心!
非法开采铁矿砂的危害万分严重!
首先,由于非法乱开滥采铁矿砂,使得山体植被遭到破坏,连村民仅有的贫瘠坡地也被挖掉,受国家补贴的退耕还林的林地也被毁坏,水土流失严重,泥沙渝积河道,暴雨冲毁农田庄稼、道路,生态生活环境恶化!使往日美丽的山村变得满目疮痍、残不忍睹!
第二,由于非法乱开滥采铁矿砂,使我们村民的生活更加困难。韦湾村本来就是贫困村,是鸭河口水库淹没区,被非法盗采受害最重的是巩家庄村民组和楝树沟村民组。巩家庄村民组更是人均耕地极少,楝树沟村民组是多年来的淹没救济组,几乎没有可耕地,很少的坡地也被开矿所毁坏!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贫瘠土地,生活没有了着落!
第三,由于非法乱开滥采铁矿砂,危害村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在毁坏耕地、林木的同时,现已经使多处民房遭受毁坏,危及民房多处。非法开矿人员采取威逼恐吓等手段强行租赁林权、土地承包权,签订违法协议,危害农民财产和生命安全,使村民没有一种安全感,造成了农村社会不稳定。
第四,由于非法乱开滥采铁矿砂,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严重危害了公共利益。被破坏殆尽的这座山体周边居住着几十户村民,盗采矿区距离韦湾村小学校也不足百米,山边就是韦湾村部所在地,周边均是道路。采矿挖掘的矿坑深达几十米,并有大量积水,小学生的安全让家长和学校教师终日担惊受怕!采矿造成山体被破坏,一旦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将造成的灾难是让人惊心的!
保护我们的家园,维护集体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保护农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农村社会稳定,我们依靠政府,相信领导,请政府领导给以关注,必须彻底打击非法乱开乱采铁矿砂行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南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开采铁矿砂的矿址位于南召县南河店镇韦湾村巩家庄、楝树沟、老庙三个村组之间,该选矿厂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主要挖掘现场分布在南河店镇韦湾村的楝树沟、巩家庄二生产小组境内。
南召县环保局4月18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该矿当场下达了《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召环限纠字[2012]097号),责令该矿停止开采,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目前,该矿采矿区无厂房、无工人、无机械设备、已停止采矿作业,原矿坑距地面有七八米深,现已封场恢复治理五米左右,仍有二、三米在治理当中。
下一步,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将责成南召县环保局加强管理,督促整改。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你好!
我是灵宝市豫灵镇西桥村村民,现在向您反映位于豫灵镇西桥河下游黄河入口出的严重污染问题:
豫灵镇北寨村柳xx、文底村秀x等多人在双桥河下游(高速公路桥下)河槽内安装摇床等设备,进行多种金属浮选回收,造成河道严重堵塞,河槽内的选矿废水溢出,把我载的杨树全部枯死了,臭气熏天,村里的水井全都污染了,不能喝了,全村没有干净的水喝,我们村要到其他地方拉水喝,很不方便,这几年村里的癌症病人增多,村民也多次向豫灵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但都没有结果,柳福财、秀生等上边人来检查时就停,上级部门人走后又偷偷接着干,他们说他们有很硬的关系,不怕政府和上级部门,希望你能过问这件事,坚决让这群无赖得到处罚,让我们的河道不再污染,我们的村民安居乐业,如果还不能解决,我们要组织村民到三门峡、省里上访反映,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信访件反映的豫灵镇北寨村有人在双桥河下游(高速公路桥下)河槽内安装“三小”生产情况基本属实。豫灵镇北寨村柳某、文底村秀某等人从事“三小”非法生产,该生产点原址在高速铁路桥南,去年9月份已被取缔,现又迁至双桥河下游更隐蔽的地点—高速铁路桥北的树林中进行非法生产。
(二)关于信访件反映的西桥村水井污染问题。1.“三小”生产点位于豫灵镇西桥村双桥河下游的3.5公里处,三小污染范围达不到西桥村。2.西桥村机井距河道1.5公里,经取样监测,不存在井水污染问题。
(三)关于河道污染问题。信访件中的双桥河由文峪河和西峪河在豫灵镇东桥村汇合形成。文峪河发源于河西林场,自南向北流经豫灵镇的文峪村、寺庄、东桥、万回至北寨注入黄河,总长20公里。文峪河流域有30家排污企业,沿河砂石厂18家,豫灵镇镇区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在豫灵镇麻庄村北排入文峪河。
双桥河是两省界河。在该流域内分布着众多的排污企业,特别是沿河潼关县部分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是造成灵宝市豫灵镇双桥河断面水质超标的重要原因。
二、处理情况
4月25日下午1时,豫灵镇政府、豫灵环保分局、派出所、电管所等职能部门和北寨村两委干部共20余人,出动铲车、三轮车等车辆7台,对该“三小”生产场点进行强制拆除,拆除用电设施和输电线路,拆除摇床4台、搅拌桶2台、磁铁滚1台,非法“三小”生产临时帐篷2个。
三、下一步措施
结合网民反映的情况,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将督促灵宝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欢迎群众举报身边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齐心协力,共同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同时,关于河道污染问题,由于是两省交界处,而且涉及潼关县的企业、三小等排污情况,属跨省环境污染问题,应通过陕西、河南两省及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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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城十支渠严重污染,污水横流,蚊虫肆虐,臭气熏天,河面上漂满了垃圾,是产生各种传染病的源头,路过的行人多掩鼻,夏季的到来,污染情况越发严重,给周边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恳请领导百忙之中,抽时间过问一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新乡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封丘县文岩十支渠是一条流经县城的排涝渠道,城区段约为3公里。由于城区人口密度较大,沿渠居民直接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入或倾倒渠中,造成县城十支渠水质受到污染。
目前,针对十支渠县城区段的水质状况,封丘县委、县政府已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治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天然渠与十支渠交汇处建一座拦水坝,引天然渠生态水,增加十支渠流量,改善水环境;二是对十支渠城区段进行清淤硬化,现正在施工,预计年底完成;三是住建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加紧城区污水管网的建设工作,将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四是在沿渠两岸村庄设立垃圾储运点,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五是加强对沿渠居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沿渠居民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治理。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将督促封丘县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改善十支渠水环境质量,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普通乡医院医生,为什么伊川县吕店镇医院不执行国家医改政策,工资不按时发,发放低,政务不公开,年年欠款还账,招待费燃油费猛涨,伊川县卫生局不管不问,职工多次联名反映未结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伊川县政府认真查处,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吕店镇卫生院严格执行国家医改政策,目前工资已发放到2012年5月份,发放标准按照该单位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发放。网友所反映的吕店镇卫生院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公开内容不全面。伊川县政府已责成卫生部门督促吕店镇卫生院建立健全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并及时全面公开。关于欠款还账,招待费燃油费猛涨问题,经查实:该院存在历史遗留欠账问题,不存在招待费燃油费猛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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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你好:我们是怀着无奈失望的心情再次反映洛阳市洛龙区古城小营村的土地问题。我们只是要求国家有关部能彻底查一下小营村九次征地,实征[包括集体(沟渠,道路)与村民承包地]比量化(村民承包地)多出来的一百多亩集体土地哪去了?几百万元的集体赔偿款哪去了?仅此而已!不要拿检察院已调查过搪塞百姓!只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就此问题给百姓一个合理解释!我们相信会出现一个包晴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检察院认真查处,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2009年5月份至2011年5月份,检察院先后4次接到小营村群众对本村支书卢龙勋涉嫌经济问题的举报,反映卢龙勋在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村级财务收支等方面存在贪污、挪用和侵占的问题。接到举报后,市检察院依法对举报涉及检察机关管辖的内容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未发现卢龙勋存在违法的事实和证据,调查中查证了小营村卢建秀贪污38500元的犯罪事实,并已由洛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市检察院于2011年12月29日依法向洛龙区古城乡党委、政府及小营村两委班子成员通报了调查情况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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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您好!
我们是汝州市汝南马庄村村民。自从2006年开始,我们村西南方向1到5公里范围内陆续建立了氧化铝厂、电石厂、焦化厂、水泥厂、电厂、钢厂和一个小型化工厂等。以后,我们及附近村的地下水便受到了严重污染,以汝南马庄村最为严重,因为原来一条用于灌溉的河流天天流着污水从我们村子流过:污水泛着浑浊的黄白色泡沫,让人触目心惊。拿井水烧开水,烧开后,锅底沉淀着一层白色粉末,开水也散发出一股怪味。饮水问题直接影响到几万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村这些年陆续出现多例青壮年(50岁左右)突然死亡的事故。不得已,有经济能力的人买水吃,没有经济能力的人只有到远处拉水吃,这种情况不知持续到何年何月。我们也曾经向上级反映过,几经周折,在汝南办事处的调解下,最后相关单位仅拿出3万元,仅对污水河流两侧的十几户居民进行了象征性的补偿。现在,污水虽然不再流动,但据我们村在厂内打工的人员说:厂里已经不将污水排进河道里了,而是直接利用高压泵将污水直接打入地下。这个说法让我们震惊:这更加剧了地下水的污染。真没有想到,我们反映问题的结果却是让我们的处境更加艰难。
直到我们看到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这个网站,网站提供了直接与省领导对话的平台,我们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我们不企求能够严惩不法排污分子,只希望能够在您的关注下,相关部门不再相互推诿,能够透明、快捷地解决我们这一方百姓的饮水问题;如果有可能的话,要求不法排污厂家停止再排放污水,保护我们珍贵的地下水资源,让我们的地下水随着岁月的流逝慢慢净化。
汝州市汝南马庄村及虎头村等行政村全体村民泣泪盼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汝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汝州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汝州市汝南工业聚集区是汝州市规划的工业集中区。对入驻该规划区内的工业项目,都必须按有关环保要求进行环评审批,并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目前工业区内规模企业主要有: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平煤神马集团汝州电化有限公司、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15万吨/年氢氧化铝项目建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于2010年9月6日通过河南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在正常生产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平煤神马集团汝州电化有限公司已通过河南省环保厅试生产批复,现处于试生产阶段,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改、扩建,主体工程还未完工,不排放生产废水;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建有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于2007年12月通过河南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在正常生产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外排部分冷却水,于2010年1月25日通过国家环保部竣工环保验收;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建有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于2012年2月通过河南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
汝南马庄村村民反映的问题,汝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曾进行过调查处理。2011年9月份汝州市雨水较多,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没有雨污分流管网,造成部分生产废水随雨水外排,影响了下游汝南办事处马庄村的水环境。对此,汝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9月28日对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并对该企业下发了《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汝环监纠【2011】37号),要求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禁止雨水进入废水管网,造成生产废水随雨水外排;同时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修建雨污分流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杜绝生产废水随雨水外排现象再次发生,目前该厂已实现了雨污分流。另外,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曾要求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马庄村委进行协商,妥善解决村民要求,最终该企业给马庄村受影响村民3万元经济补偿。为弄清楚该企业所排废水对马庄村井水的影响,2011年10月13日由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对马庄村村北头赵帅锋、村东头杨铁桥、村西头马安成3家的井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该村井水水质部分指标超标,但与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9月份随雨水排出的废水水质无明显对应关系。2011年11月18日汝州市环境监测站再次对距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排出废水流经沟渠10米远的一井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同样显示井水水质与该企业随雨水排出的废水水质无明显对应关系。
对于反映的企业利用高压泵将污水直接打入地下的说法,经排查没有发现这种情况。
综合分析,马庄村井水部分指标超标可能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汝州市工业聚集区距离马庄村较近,且工业区内企业较集中,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对该村井水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是该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环境卫生条件差;三是农业生产过程中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等。
针对以上情况,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区内企业环保设施能够正常、稳定运行,做到达标排污;二是根据汝南工业区规划,将在工业区内新建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入驻工业区内企业的生产、生活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进一步减轻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三是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保持村容整洁和环境卫生,并做到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适量使用化肥、农药,减轻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