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考上外地公务员,需要将户口迁到对方集体户。对方派出所需要我开户籍证明,请问现在开具户籍证明可以委托家人代为办理吗,需要什么材料?是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吗?
陈先生:
您好!
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闽公综〔2014〕447号)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公民可以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查询本人的户籍资料。户主可以查询本人和户内成员的户籍资料。您也可拨打0597-320653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关心与支持!(漳平市公安局于 2016-12-22 15: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