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的困惑


元月4曰,我去简阳市社保局缴纳5015年度的养老保险,被告之“跨年了,不能补交”。费了一番口舌,得到的结果是:这是资阳社保的新规定,跨年没法缴费,这就意味着我没法连续缴费而断交一年。对此,我感到非常惊讶。
以往我都是一二月份交上年的保险。采取这种缴费方式的人,多半没单位,或者无相对固定收入,再或者在本地缴费在外地打工。无论处于什么情况,灵活的缴费方式,才能更方便群众。为什么2015年就不能这样缴费了?
且不说“不能跨年缴费”的合理性,我(在社保缴费时还有其他人)根本不知道“不能像以往那样跨年缴费”这回事,对此,我和简阳社保的工作人员有如下对话:
“改变了缴费方式,你们应该通知我们!”
“我们帖了公告。”
“帖到哪里的?”
“我们大门口。”
“帖到你们大门口,给谁看?”
“每个小区都有。”
“我住农业大楼,告诉我:哪里有你们的公告?”
“国家颁布法律,不是都要通知你?”
“你这是国家法律?能与国家法律比?”我说,“你们拿的是纳税人的钱,有责任通知到位。”比如一条短信。有工作人员听了,冷冷一笑。
我的养老保险没有断缴过。因上述原因断缴,谁之过?我不知道。断缴之后,对我今后领取养老金有什么影响,我不知道。我为此深感困惑。
社会在发展进步,群众路线在深入,政府的服务以及投资环境在改善,百姓的幸福指数在提升,但愿我的那点微不足道的困惑,能够通过正常的渠道,得到合理解答。
朱俊电话:1351835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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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关于“养老保险缴费的困惑”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资阳网》“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14年12月5日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个体参保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公告,“从2015年4月1日起,各县(市、区)社保局一律不再办理个体中断补缴。”因此你2016年1月4日到简阳市社保局缴纳2015年的养老保险费未能成功。
2016年1月6日,简阳市社保局接到资阳市社保局通知,个体参保人员未缴纳2015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在2016年3月31日前补缴。因此,请你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在2016年3月31日前到简阳市社保局补缴2015年度养老保险费。
若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咨询简阳市社保局征缴股:028-27211572。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更正:2015年度养老保险
你这个肯定是属于自己的疏忽。此类关系民生的大事,各社区早就到处张贴了通知公告,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是2015年1月15日。
任何事情总是要有个时间节点的,不然这笔账怎么算?没完没了怎么让交了费的享受待遇?不能让大多数人来将就少数人吧?
还有,居民医保不存在计算连续缴费年限问题,交一年算一年,一年不交一年不享受。仅此而已。
既然不是国家法律,那你何必拿他当回事呢?无所谓的。
平时不关心,出了问题首先找的是别人的原因,而不是看看自己有什么疏漏没有,这就是当下许多人的心态。
最反感时时刻刻都以纳税人自居,别人似乎就是白吃饭的。就个人而言,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公务员个人都是靠自己的劳动挣钱吃饭的。你是纳税人,别人还不是纳税人,有什么高人一等的?
楼上这位,读了你的帖子,有三点感受:第一、疏忽得可以,第二、批评起人来有些霸道,第三、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痛。
我说的是养老保险,你却给我说医疗保险,疏忽得可以吧。这是其一。
其二,不管是医保还是社保,你就那么肯定每个社区都贴了公告?根据你的叙述来看,是社区工作人员在贴公告,至少在简阳老城区的有些小区,是单位的住宅小区,没有物管,少有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贴没有贴公告你能够肯定?我住的地方,就大门两边可以贴东西,相似于公告栏;除了年中有几次出差,我每天在这个大门进出多次,却没有见到过公告。你可以说,我没见过公告,不等于你们没有贴公告,但你就此批评说我平时不关心这事,出问题了就找别人的原因,是不是有些武断了?涉及我的养老,我不关心?这是什么逻辑?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如果我住的地方有公告,我肯定能够看到。我在和工作人员论理时,她都不能保证我们那里有公告,你肯定有公告的依据在哪里?
其三,现在有时间节点,过去就没有时间节点?你们的工作是怎么做的?这个时间点变了,如何能够更好地实施,仅仅贴个公告就尽了责任了?现在咨询那么发达,有电视有网络有短信,仅仅贴公告能够保证告知责任到位吗?因为这个原因,有多少人断缴随保险,你们最清楚!这个数据可以说明,是我个人疏忽了还是你们的工作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居民医保不存在计算连续缴费年限问题,交一年算一年,一年不交一年不享受。仅此而已。”这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痛。居民保险,就可以不计较多一年少一年?不计较是否断保?
在我的贴子里,我只是叙述了到社保缴费的过程,并不详细。虽然双方言语都比较生硬,但我理解工作繁忙的人常有的状态;对工作人员现场的服务,总体还是比较满意的。至于变更缴费时间是否告知到位,你我说了都不算数;如果你们能够公布因此断保的人数、占过去跨年缴费人数的比例,自有公论。如果真是你说的少数人,我认了。
我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我可以顺便告诉你:在工作中,我经常接到各种投诉电话,有相当一部分是有怨气的。我会奔着解决问题目的,一方面给对方出主意,化解他的怨气,一方面通知相关人员关注这件事……我的贴子目的不是要伤害谁,而摆出一个问题,寻求答案。目前,看你的贴子,觉得你的评断欠妥。

第一,我确实疏忽了,把养老保险看成了医保,对不起,道个歉。
第二,现在实行网格化管理,不管有无物管只要在社区管辖范围内社区都会管的。
第三,你既然说“涉及我的养老,我不关心?'既然关心,又为何漏缴了?这是什么逻辑?
第四,既然资讯发达,养老保险的缴费规定也不是才制定的吧?你还身为处理投诉的人员,什么政策规定都不了解怎么处理别人的投诉?涉及到个人利益的政策规定必然是你也是每个人都该关注的,你为什么居然不知道养老保险缴费这个最重要的资讯?工作人员答复你”国家法律是不是都要通知你“是没错的。法律一旦公布,你看没看到都不影响他的效力。难道国家还会把法规向每一个人定向送达?如你所说,给每一个公民发短信?
第五,根据现行政策,养老保险断缴不会影响继续参保,可以在次年补缴,也可以在退休时一并补缴。你的担心纯属杞人忧天。
哦,我又武断了,又胡说八道这么多。欠妥,欠妥,实在欠妥。
你那点专业常识,听起来是美好的。可问题是,现在的天变了,2015年的养老保险不能像往年那样“次年补缴”!并且,这不是国家规定,是当地的部门规定!你我两个在这里耍嘴皮子,没有用。你那点“振振有词”的官腔,一点解决不了问题,听政府的好不好?
补充一点。
换位思考一下,站在你的角度,一项政策的调整可以像你说的那样执行,也许没什么大问题,可以不必计较个别人是否知晓。但是,如果我是执行这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哪怕有一个人无论什么原因“被执行”了,我心里是会于心不忍的。
政府的职能是管理社会,更是服务民众。无论地位高低,人与人是平等的,如果被廹于一项政策”被执行“了,你还要板着个面孔训人,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如果在一个更广阔的平台上讨论上述问题,我可以奉陪你!

一、 元月4曰,我去简阳市社保局缴纳5015年度的养老保险,被告之“跨年了,不能补交”。
二、第五,根据现行政策,养老保险断缴不会影响继续参保,可以在次年补缴,也可以在退休时一并补缴。你的担心纯属杞人忧天。
三、可问题是,现在的天变了,2015年的养老保险不能像往年那样“次年补缴”!
四、没有第四了,呵呵,你们双方的意见是一致的,主要是(你们)和简阳市社保局之间的问题
你那个更广阔的平台我不敢去,我怕摔死我,我胆小。只敢在这里说说话,仅此而已。
可以补缴是人社部的规定,全国都得执行,他所谓“跨年了,不能补交”是年岁末年初扎帐短时间内不能办理而已。

问题已经解决了。谢谢。
楼主,我说的可以次年补缴不是假的吧?你还不相信,这是全国统一的政策,简阳不会是法外之地的。
我一小老百姓的“官腔”怎么就解决问题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