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上杭县古田镇赤坑村的村民,别的村一个机砖厂到我们村挖泥土,整座山被挖掉,导致我们村道到处是泥巴,无法行走,每天那么多拉土车经过水泥路也全部烂掉,从去年到现在,天气一好就开始挖,我们村干部有到镇政府反映过,但是就是没有处理,请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这位先生,在收到您的诉求件后,镇两委高度重视,包村干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事,经实地调查,回复您的诉求件如下:2013年3月上旬,古田镇人民政府接群众举报,古田镇赤坑村陈荣标在“塘坑”山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占用林地取土,接到举报后,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令分管领导和林业站调查核实,迅速处理。经调查取证,至2013年5月2日为止,陈荣标非法占用林地378平方米,无证采伐林木53株计立木蓄积3.6548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古田林业站依法对陈荣标的违法行为于2013年5月3日给予如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是责令在三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三是处予非法占用林地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处罚;四是处予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处罚金额9837.8元。
陈荣标在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后无恢复林地之意,且仍在破坏林地取土。我镇还多次接到村民举报,称其利用早、晚、周末时间继续挖土,想把整座山挖掉之意。每次接到群众举报,镇林业站干部都有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取证,多次到达现场都未抓住陈荣标违法现行。有时只发现挖掘机在现场,但挖掘机师傅不见踪影,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造成当地群众对其恶意毁林,影响道路和房屋安全行为极为不满,反映强烈。2013年5月24日我镇已发函县林业局请求对古田镇赤坑村陈荣标非法占用林地及无证采伐行为进行处理。
处理意见
1、要求赤坑村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做好陈荣标思想工作,宣传有关森林法律法规,履行处罚规定,停止挖土,恢复植被。
2、协调县林业部门对古田镇赤坑村陈荣标非法占用林地及无证采伐行为进行处理。
3、协调县林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做好现场取证工作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材料,依法依规阻止其继续毁林取土行为,尽快恢复山体原状。
(上杭县古田镇人民政府于 2014-3-11 09: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