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被城管没收怎么样才能归还?

本人昨晚在宝泰桥摆卤料摊,之后东西被城管没收了,请问怎么样才能把没收的东西归还给本人呢?
苏先生:
现将您反映的“东西被城管没收怎么样才能归还”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 我局西陂大队于2014年3月24、2014年3月25日对龙腾中路、龙腾北路、人民路、双洋路等路段的夜市摊主发放了严禁占道经营的通知书。2014年3月26日、2014年3月27日,我局西陂大队开展了夜市专项整治,对屡劝不改的烧烤摊点、排挡点、流动摊贩等占道经营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2.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严禁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按照《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我局西陂大队已通知各夜市摊主到大队接受处理。
3.2014年4月1日,我局西陂大队约谈了宝泰桥3家卤料摊主,对他们进行了教育引导,摊主表示今后不再占道经营。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9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4-9 16: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