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生户口政策

您好,我以前是海口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刚毕业半年,户口在入校时已经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现在户口不能留在学校了,我在海南买了房,现在户口可不可以转到房产名下?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呀?
尊敬的网友:
您2月18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反映“海南大学生户口政策”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户口迁移政策,在我市高校毕业,且毕业后在本市就业和户口为毕业高校集体户的应届(含改派期)、往届大中专学生,可办理落户手续。一、所需材料(一)应届(含改派期)毕业生 1、《毕业证书》;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3、《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海南省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用人单位证明。(二)往届毕业生 1、《毕业证书》;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或三年以上在海口地区连续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清单; 4、用人单位证明。二、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辖区办证中心(或金盘派出所)申请,经户籍民警核准值班领导审批即可办理落户。
【市公安局】 2014-02-18 17: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