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关于网友5月21日发帖“这种没有占用车道的停车到底算不算违章停车”的回复
感谢您对巴城交通管理工作参与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之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您提供的照片,我大队派专人到现场实地查看,为南岸滨河路,该处车辆停在人行道上妨碍了行人通行属于违法停车,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直属二大队
2016年5月25日
人行道都被车辆霸占,孩子回家都只有走马路,太危险了,我认为应该重罚。
好多次过马路都被车拦住了,乱停的车还是该处罚走路都不方便
看看吧....
坚决支持交警执法,个别开车的素质真差
谢谢啦,辛苦啦。感谢感谢!
支持交警严格执法
高人啊,真是好东西啊!!
看的人少,回一下
以后需再关注,现在先帮你顶一下
好东东,谢谢楼主
开车的不长眼睛,交警弄对了的
不错不错,很好很好,谢谢分享
顶.支持,路过!
太热了,拿小米椒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