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天前晚上9点左右把车停在开发区粮油市场附近车位内,被一名酒驾的女性撞了我的车,当时她让她儿子出来顶包,交警来了之后以时间太晚没处理该项交通事故,随后我的车被拖到交警大队内,交警一直让我与肇事方协商,不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我的车也一直拿不回来,请相关单位尽快处理。(我的车车牌:浙E0265J肇事方车牌:浙E9031B)
先生,你好: 你的HZDH20171103150119号诉求交警支队已收悉。 2017年11月7日16时40分许,大队民警用电话2252967与你联系,向你介绍了事故处理相关流程。简易程序处理,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字认可后,车辆即可放行,如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则需通过一般程序进行处理,而一般程序处理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所需时间较长。该起事故,因前期你们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故车辆无法放行,经大队协调,已于11月6日组织你们双方再次协商,达成协议签字认可后,车辆也已放行。下步大队将对对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你对此也表示理解。
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