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额度应不会低于2400元/月 是真是假?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刘蓉报道: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杨萌表示,按照这个计算办法,今后我市职工的生育津贴额度应不会低于2400元/月。
请问,如果企业不按新办法执行,是否可以举报这种违规行为,因为在2013年之前,很多企业都是只支付1000元,或几百元的生育津贴? 以后是否可以不会低于2400元/月,员工拿到手的钱也不会低于2400元/月。
您好,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给用人单位,按照目前我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来算,生育津贴额度应不会低于2400元/月。若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单位工资总额,给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给予赔偿。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支付职工生育津贴或者截留职工生育津贴的,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需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不是指有另外一笔额外的收入。
生育津贴标准低于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013-01-11 08: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