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9月14号至2015年2月份期间,我们是经过朋友介绍来到西气东输西三线东段管沟土石方工程第8标段,长汀县策武镇。从事土石方开挖回填工作,开工至2015年我们大部分民工没有领到过工资,因为工程被层层转包,后来被迫停工。后来管道局五公司把尾期工程转给其他施工队施工,我们民工一直跟管道局第5公司沟通,管道局五公司后来承诺2016年5月份付清我们所有农民工工资,可是直到2016年6月份,管道局五公司付清了当地农民工的工资,现在我们都是异地农民工,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帮我们这些外来的可怜的民工吗?
张安全:您好!您关于“歧视外来劳务工,拖欠工资”的诉求,我县重点办和人社部门均进行了协调工作,根据管道局第5公司(河北华北石油建设有限公司)和具体施工单位反映,具体施工单位对您提出的拖欠工资存在异议。鉴于此种情况,您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起诉解决您的诉求。(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6-7-5 16: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