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清洪律师,知名的二手房纠纷律师

甘清洪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十年如一日,专攻诉讼和仲裁,英、日、汉三种语言服务。甘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曾赴日本留学,精通英语、日语及多地中国方言,法学理论基础深厚。
这是一个法治昌明的时代,也是一个律师大有作为的时代。我们都希望广大律师们能够敬畏法律,忠于事实,诚实守信,执业为民,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者、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者、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者、全方位对外开放促进者,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汗水,努力服务人民、报效祖国。
甘清洪律师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按照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委托人的普遍赞誉。
甘律师还曾参与过数起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深圳晚报》、《京华时报》、《广州日报》、《经济观察报》、《晶 报》、《南方都市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深圳电视台等国内各大媒体先后对其进行多次专访报道。其中的“美国大杏仁不 是杏仁”案,被评为“2012年全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以及“2012年全国十大公益诉讼”候选案例。甘律师提起的“农夫山泉”商标撤销案也在国内知识产权 诉讼领域具备广泛的影响。
住房不满意怎么办?我猜有很多人都在疑惑或者烦闷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的合同哦。不过,根据甘清洪律师的讲说,我们想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解除合同这些情况都是可以解除的:
一、法定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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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甘清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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