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商总局发布了《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强调,今年,工商总局将打击网络传销纳入 “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各地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成效将在2016年打击传销综治考评中有所体现。近年来,网络传销这一种新型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一个娘胎里双胞胎。可别觉得网络传销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其实,它有时候就潜伏在我们的身边。去年,金华就曾发现并打击一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例。婺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对金华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设立的网站中,“消费专区”内显示的35151消费分润模式涉嫌传销,在执法人员依照职权深入挖掘取得大量证据后,立即将线索移送公安。
最终,婺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了这起重大网络传销案件,摧毁了这家打着电子商务的幌子,以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形式经营,暗地里,却以“拉人头”的方式和“进货”消费返利的模式进行传销活动的公司,对9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公司高管人员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自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后,金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安都对传销行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打击,多年来也取得了很大成果。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传销这一传统罪恶的行为披上了网络的外衣,孕育出不一样的罪恶之花。
新型传销是传统传销的升级版
什么是新型传销?传统传销手段经过各地机关和媒体长时间宣传,大家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警惕心,传统传销组织生存土壤渐渐消失,而新型传销换了件“马甲”,令人防不胜防。
新型传销活动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市场环境,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加,通过发展人员,缴纳费用维持运作,蒙蔽性、欺骗性极强;另有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向境内群众推销境外产品和服务,通过境外网站用外币结算或者直接到境外交钱加入,导致众多人上当受骗。
市市场监管部门教你三招辨别新型传销。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实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是在互联网内还是在现实社会中,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再简单讲,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规避风险:所谓“快速致富”不靠谱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更加不能为传销组织提供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而触犯法律。同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
一方面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通知》还显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群众举报、公开网络信息浏览发掘、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等途径,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银行账户、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和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积极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公安机关反映。
傻子永远不够用啊,哎。。。都想着一夜暴富
赞楼主大爱。只是傻瓜无穷无尽,你拦都拦不住。
天上没有免费的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