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施工导致房屋严重受损

开发施工导致房屋严重受损本人房屋位于上虞市崧厦镇内五甲村,受开发商施工影响,房屋受到严重影响,房屋多出发生了开裂现象。本人就关于此现象曾要求开发商停止施工,也曾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过,但相关部门声称,该项目是省级重点工程,应向上一级反映,以此推卸责任。但房屋安全问题关于生命安全,若开发商依然执意继续施工,本人觉得本人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存在忧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调解。谢谢。
您于2017年04月27日反映的本人房屋位于上虞市崧厦镇内五甲村,受开发商施工影响,房屋受到严重影响,房屋多出发生了开裂现象。本人就关于此现象曾要求开发商停止施工,也曾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过,但相关部门声称,该项目是省级重点工程,应向上一级反映,以此推卸责任。但房屋安全问题关于生命安全,若开发商依然执意继续施工,本人觉得本人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存在忧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调解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05月0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你反映的影响你房屋安全的工程于2015年12月30日开工,但截至信访之日,涉及内五甲村房屋段河道尚未进行土方开挖,河道两侧红线范围内的地面基本维持原状,因此不会对红线外房屋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因工程沿线房屋拆迁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若村民担心因前期房屋拆迁施工影响周边房屋安全,可向拆迁管理部门反映解决。为及时跟踪掌握河道施工可能对两岸房屋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房屋安全,该段河道施工前,工程建设单位已委托上虞区建设局测绘中心定期对临河房屋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现场共对7排房屋进行监测,其中河道东侧2排,西侧5排,共设沉降观测点26处 、位移观测点23处,并对房屋原状进行了摄像拍照存档。截至5月底,测绘中心已对监测对象进行了4次变形观测,结果表明所有房屋均未发现超标沉降和位移。现监测工作仍在进行,监测结果将适时向村民公开,一旦发现异常,我们将立即采取针对性工程措施。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或绍兴市水利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上虞区水利局 201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