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性

您好领导,请问一下三个问题,一,企业在入职时告之会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也签了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在试用期约一个月后,觉得工作不合适申请辞职,查询后发现企业有购买社保但并未帮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已离职,请问是否有权要求企业补缴。二,企业是否有权在试用期间不给员工缴住房公积金。三,帮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是否并非强制性,企业可选择缴与不缴?谢谢!
首先明确,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以法规形式强制执行,它是依法缴存,它不是商品,不存在购买或不购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当时并未被正式录用,未符合强制缴存登记的条件。
2016-05-04 15: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