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房地产开发管理>

我买了长兴县泗安镇凤凰城的房子1.我在华昌房地产一共付首付30万,但是合同却写首付20万,请相关单位给予处理。2.我跟开发商索要发票,但不给我开具发票。请相关单位处理。3.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为我申请办理29万贷款,但是贷款目的写成投资不是购房,导致贷款办不出来,请相关单位给予解释。
徐女士: 您好!2017年11月8日,我局接到您反映购买长兴县泗安镇凤凰城的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发票未果的投诉工单,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购买的是泗安镇凤凰城五期60幢2单元102室,总价款为490017元,开发商是长兴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在收到首付款200017元后,开具了首付款发票(号码:06868515)。由于您委托开发商办理贷款,故开发商将首付款发票冲红,重新开具了全款发票(号码:06868517)。但是办理银行贷款不畅,房款未全额到账,故开发商未将此发票提供给您。目前,在我局的协调下,你们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开发商重新开具首付款发票(号码:06868806),您可以上门领取发票。长兴县国税局 2017年11月13日
国税局 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