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壶镇镇好溪水库移民拆迁补偿

1.本人是库区拆迁村民拆迁工作人员把我的房屋面积登记错误,我多次向他们反应要求改正都没有给我改回,并且态度蛮横,对我们辱骂。2.户口在本村的女儿应有的集体资产被村干部私下处置刮分我们到法院起诉却遭到县里阻挠和干预并让法院不要受理我们的起诉。 希望上级部门以群众合法的切身利益为重,帮助我们。
先生、女士: 你好,经向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了解,库区工作组于2010年进行实物调查并对结果进行公示、2016年8月房屋入户评估签字确认、2017年3月房屋评估报告当面送达,都需要你们自己的确认, 2017年6月《潜明水库一期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时,最终都要通过你户本人的签字确认为准。 关于村集体资产的分配问题,需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不存在村干部私下刮分的问题。如你有相关的实质性证据,请你向我们提供。 对于你们起诉法院的有关事项,不属于我单位事权范围,也不存在阻扰干预的问题。特此答复 经办科室:壶镇镇信访办 联系电话:3153613 壶镇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4日
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2017/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