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长乐村112号的村民,我处房屋因安昌镇柯北大道西延及绿化工程涉及到了拆迁,在拆迁安置赔偿中,按《绍兴市柯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绍柯拆办【2016】3号—关于调整房屋拆迁提前腾空奖及严格保底政策的通知》,其中第3条,非农户口的(征地引起的农转非除外),须结合市区他处所有各类住宅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包括家庭成员的住房及拆迁货币补偿)及所在单位享受过住房福利待遇情况,一并计算。文件明确规定,农民及征地引起的农转非,在享受拆迁保底政策时,不计算市区他处所有各类住宅房屋面积。我们一家六个人口,祖孙三代,马上就有第四代,皆为农民户口(其中我妻子为征地引起的农转非),按文件规定,我们可以享受拆迁保底政策,且不计算市区他处住宅房屋面积(柯桥有一处婚房,2016年结婚时双方父母出钱付的首付,贷款买的房子)。本次拆迁的镇拆迁办领导告知我,如果我家要享受拆迁保底政策,需要加上柯桥那处房屋面积,这样我家便享受不了这项惠民措施。在此期间,我两次去区建设局拆迁科,我向相关领导告知我家的情况(农民且户口未迁出过),相关领导告知我家是符合该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到保底政策,且不用计算市区他处住宅房屋面积。咨询过后,我来到本次拆迁的镇拆迁办,向相关负责人说明了情况,他们也给我了相关资料(需要打的证明),让我去办理相关证明,但是第二天我请假办好了相关证明,提交给镇拆迁办负责人时,又告知我说我家不能享受保底政策,还是需要计算市区他处住宅房屋面积。我又去了区建设局拆迁科,相关领导电话询问了本次拆迁的镇拆迁办相关负责人,核实了我的情况(农民且户口未迁出过)。区建设局拆迁科相关领导告知我,我家是符合该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到保底政策,且不用计算市区他处住宅房屋面积,本次拆迁的镇拆迁办相关领导也清楚该文件的思想,希望我与本次拆迁办相关领导自行沟通。 但事实证明,本次拆迁的镇拆迁办没有落实《绍兴市柯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绍柯拆办【2016】3号—关于调整房屋拆迁提前腾空奖及严格保底政策的通知》的精神,没有让该享受拆迁保底的农民群众享受应有的拆迁福利。 作为本次被拆迁的农民群众,我家响应和配合党和人民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但同时也希望党和人民政府切实维护和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相关领导核实相关情况,维护我家这个即将四代同堂家庭的合法权益。谢谢!
你于2017年4月24日,向柯桥区信访局反映了你处房屋因安昌镇柯北大道西延及绿化工程涉及到了拆迁,却没有享受拆迁保底农民群众应有的拆迁福利的有关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于2017年4月24日,向柯桥区信访局反映了你处房屋因安昌镇柯北大道西延及绿化工程涉及到了拆迁,却没有享受拆迁保底农民群众应有的拆迁福利的有关信访事项。二、答复意见:本次柯北大道西延工程、滨海大河安昌段拆迁工程,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住房困难户的认定我们进行严格把关,以实际是否是真实的住房困难户为标准,也就是住房面积的认定须结合越城、柯桥、袍江、镜湖等地购置的房产一并计算。情况已与反映人沟通,表示就此问题不再信访。经办人:徐天明联系电话:85642621
柯桥区安昌镇 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