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辈以前可能什么都不懂.现有一处房子没有办理好土地证和房产证.现在想办理我因准备什么材料.去那个地方开始办理?
目前我国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一并办理登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查询人可凭相关报建手续等到宅基地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查询人在申请办理时一并提供如下材料(仅供参考,以各区公布为准):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或军官证、士官证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胞证复印件;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籍自然人提交由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2)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代理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的,授权委托书应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公证文书效力参照《关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房屋产权事宜中如何确认公证文书效力的通知》(司发公字[89]第024号)的要求办理;
3、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含规划施工、验收备案、验收报告等,有农村个人自建住房登记表的提供)(原件)
4、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建筑物外立面照片(原件)
5、房屋地址门牌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6、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证明材料(原件);
7、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咨询电话:禅城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电话:83035081;南海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南海区南海大道北28号,电话:86369961;三水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三水区健力宝南路43号,电话:87781073;高明区不动产登记机构,高明区文昌路18号,电话:88826428。2017-06-13 1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