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在马坑村中铁16局有一家饭店,在里头就餐消费了138元,可是都不给开发票,找了工商局反映,表示说该饭店没注册,无人管理,请有关部门处理。
关于谭先生反映“就餐消费索要发票被拒,工商局也不给处理”信访事项答复
谭先生:
您好!本局接到您反映“就餐消费索要发票被拒,工商局也不给处理”的信访件后,立即批示12315台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本局接件后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无法与您进一步了解情况。我局曹溪工商所两名执法人员于7月1日对曹溪马坑村进行了检查,在原马钢铁厂生活区发现您在信访件中所指的无照经营饭店。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出了责令停止无照经营通知书(新工商曹责[2015]010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下发了催办通知书([2015]新工商曹催字010号),限经营者5天内到辖区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该经营者随即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我局于7月6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名称:新罗区勤快饭店,经营场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马坑钢铁厂生活区第四幢第1号店,执照号码:35052519701101355X。同时我局于7月4日通过龙岩市政府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抄告平台,将该小吃店无餐饮卫生许可证的情况抄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您要求经营者提供发票的问题,经营者表示可以补提供。
新罗区工商局
2015年07月07日
(新罗区工商局于 2015-7-9 08: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