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茯苓村村民,2014年7月在村上签订了双挂钩项目房屋搬迁安置协议,还缴纳了每人2000元的订金。当时对这个政策特别是这个订金就不是很理解!既然交了订金就表示双方都有反悔的权利,我这样理解应该不错吧!一年半以前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彭府发【2013】29号文件精神赔付的,砖混结构才340/平方,我在网上搜了一下29号文件,没找到。安置房是今年下半年才开始动工的,据在里面上班的熟人说房屋质量很差,前段时间有几天下雨,工地像烂泥一样,但是为了赶工期还是把房子修起来了。这样保量不保质的安置房能让我们放心去住吗?这几天都在说年前就要拆迁了,还让社员代表放话出来说签了协议就必须拆,不然到时候有蛮子来拆。但是现在就搬迁问题村上从来没有组织大家开过会,都是社员代表在当代言人,到处放话!这么不透明的拆迁安置怎能让人心服口服!尤其是到现在为止我们都不知道安置房会以什么样的价格出售给我们。就这样就能拆房子了吗?在这里我想咨询的问题有四个:1、双挂钩项目到底是个什么项目?与一般的拆迁安置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还要交定金?2、既然交了定金,那是不是就有反悔的权利?3、彭府发【2013】29号文件在2015赔付标准是否随行就市?集体户口的安置房单价是多少?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谁来解决?4、房屋拆迁之后的土地会怎么办?我们担心房子一拆,土地的赔付就更没有发言权了!感谢回复!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武阳镇调查,现回复如下: 1、双挂钩项目概念及拆迁安置区别问题。双挂钩项目是指将农户原房屋拆除,进行集中安置居住,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不减少村民土地,且增加村民耕地面积的项目。该项目与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不同点在于双挂钩项目不减少村民土地,且新增耕地权属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不会出现失地情况;而其他征地项目拆迁,土地会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相应减少,造成相对失地。 2、关于交纳定金及反悔问题。双挂钩项目采用农户自愿报名参加的,政府根据报名户数人数设计修建安置房,如果不缴纳定金,一但安置房修建完成后农户不要,就会造成经济损失,缴定金就是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而交了定金后如若反悔不想参加该项目,原则上可以选择退出,但保证金不予以退还。3、关于彭府发【2013】29号文件赔付标准及房屋质量问题。政府在没有新政策出台前,均按照彭府发【2013】29号文件执行。双挂钩项目属于民生工程,政府对农户原有房屋按照彭府发【2013】29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助,农户需按建设成本一定比例购买安置房,同时只有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才能参加“双挂钩”项目,不存在集体户口安置房单价问题。若在农户正常房屋拆旧的情况下,原则上项目实施,不增加村民负担。安置房建设是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建设单位的,房屋质量由质监部分和监理单位严格把关,一但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4、关于房屋拆迁之后的土地补偿问题。房屋拆迁后的宅基地将复垦为耕地,耕地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并移交给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存在补偿问题。 2016年1月20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问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谢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