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您好!
江树勋系上杭县旧县乡石院村大丰队人,属五保对象,听村民反馈近年有五保户建房补贴的优抚政策,想了解一下是按照什么标准补助的,另外因为村里近年的建房格局,要找个合适的地方建房不容易找,或者有也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对一个五保老人如果住的偏僻,出个什么事的话不易被人发现。所有想了解一下,如果五保人员在农田里建房的话,是否也能享受到建房补贴的优抚政策?
石院村江永生同志:
2016年12月16日,我单位依法受理了你提出的关于保人员江树勋建房补助标准及如在农田建房,是否享受建房补助的优抚政策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咨询了解五保人员江树勋建房补助标准及如在农田建房,是否享受建房补助的优抚政策。
二、处理意见
江树勋系五保人员,属于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参照有关扶贫政策及其本人实际情况,江树勋如在农田里建房,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无法享受建房补助相关政策;如进行危旧房改造,并按照贫困人口家庭人均25平方(总面积不超过100平方)标准建设的话,经验收合格后,可享受相关建房补助;如有意愿进行搬迁,优先列入造福工程搬迁规划,实施易地搬迁安置。
搬迁建房有关扶贫政策措施: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居住在危房且有意愿的贫困人口,优先列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施危房改造。省级财政每户补助7500元,在兑现落实省市帮扶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县财再补助每户贫困2万元。
(2)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贫困人口,优先列入造福工程搬迁规划,实施易地搬迁安置。省级财政每人补助3000元,市级财政每人补助1500元,县财政每人补助1500元,同时享受残联、民宗等补助政策叠加,对各级财政补助(含叠加补助)达不到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由县财政按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补足补助款。另外,对每户造福工程搬迁户,每人提供不高于2万元的长期贴息贷款。
(上杭县旧县镇人民政府于 2016-12-19 10:31回复)
附件:10-31-54-石院村信访答复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