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石改造土地征用回收,未按照国务院《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要求,先补偿、再收回、然后拍卖的程序,而是在土地使用权人不知的情况下直接收回、拍卖,然后再用"打死狗讲价"的方式进行补偿,程序严重违法,与被央视曝光的扬州旧城改造一个样。好在扬州市政府知错即改,第二天终止了该地块土地出让行为。请问贵局如何解释澜石改造土地征收过程严重违反国务院《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我的土地使用证还未注销,你们却把我的土地卖掉了,天理何在???
国务院《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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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01: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