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户

我是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村的沈传英,本人离异十几年,一直孤身一人,现为申请分户一事,前前后后不知跑了多少年!多少趟!该提交的资料全部提交,可就是办不下来。理由是我没有回家住,我何偿不想回家啊!可你们想一想,离了婚的人,回家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住几天,嫂子脸就板起来了,现在钥匙也没有,怎么进得了门,你们身为父母官,又怎可以听信一人之言,而不考虑实际的难处呢?反过来说,如果关系很好,用得着分开吗?正因为关系不好,所以才要来申请分户啊!现在只能在外面租房子住,可怜我又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极其不稳定,房租付不出来,难道还露宿街头不成?还是我去弄个集装箱放在那,住集装箱里来证明我回来了,如果还不够,让电视台来采访一下证明我回来的。我想如果真这样,瘫的是政府的台,打的是父母官的脸吧!我想政府制定政策也是要活用的,是要具体情况来处理的,我也想政府也是要面子的,现在各个街道都在搞形象工程,动辄几千万!几亿!说干就干,老百姓心疼啊!老百姓也不是看不懂!如果这些钱能用到民生上,那老百姓是多么幸福,善良的老百姓一定会把你们当活菩萨的,哪有骂官之言,哪有闹市之事?呼吁政府能够关心一下我们离异的单身女性群体,不是她们不想幸福,是她们没有那么幸运,没有遇见幸福,无奈地生活。现在本该可以有一个户口的权力都办不下来,看着美丽的绿化,看着一栋栋房子拔地而起,又一路飞涨的房价,我却没有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我的心在流血!正好看到这个视频,说到我心里。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从来都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古人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止于至善。”古人亦云:“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相信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是为民办实事的,社会和谐不是嘴上的和谐,不是纸上的和谐!
沈女士你好:你于6月18日反映要求分户的问题已收悉,并交曹桥派出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曹桥派出所调查,你于2015年3月7日向曹桥派出所申请与哥哥沈明法分户事宜。根据平湖市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平湖市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户口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三条关于分(立)户口中明确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分户因遵循整户和实际居住原则。对于不居住在本地的空挂户口不得分户。经社区民警调查,你在离婚后户口回迁至原户籍所在地曹桥街道王家堰17号,但并未实际居住,且目前王家堰17号的房屋在翻建时未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尚需认定。据此,暂不符合分户条件,故暂不予分户。你需根据平湖市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平湖市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户口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三条关于分(立)户口的相关要求,准备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且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等所有手续完备后再行申报分户事宜,曹桥派出所将根据你再次申报后的材料经实地调查后再行决定是否同意你的分户申请。最后,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平湖市公安局 201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