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本级户籍老年人全部享有意外伤害保险


“即日起,具有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均将自动参保,无需到保险公司办理任何手续。如果老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客观因素,均可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到保险公司报销。”太平洋寿险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李爱良介绍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照护)补贴、住院骨折补贴,以及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保险公司均将按规定给予赔付。从11月10日起,老人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据了解,这一项目中,赔付分两类情形确定标准。其一是老人在政府(含村、社区)开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食堂、文化礼堂、老年电大等非经营性的为老服务场所,或在政府(含村、社区)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中发生意外。此种情形下,意外死亡和意外残疾最高赔付10万元;其二是在嘉兴市范围内的一般活动中(含居家、出行和养老机构)发生意外伤害的赔付。此种情形下,保险金最高为1万元。
另据了解,如果老人本身有医保,必要时就先用医保赔付,个人自付部分用意外伤害保险来赔付,其中单次医疗最高赔付2000元,住院补贴每天30元。此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老人也可以自行购买投保。单份保险价格和政府采购价格一样,均为18元一年。 (嘉兴日报)

我还以为有很多呢,不过比没有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