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公共交车身经营权招标

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
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近期有300辆公交车拟进行车身广告经营招投标。对该招标评分条件引起我市广告行业强烈议论,认为该标书设定存在不正当竟争行为和其他问题。
1、评分表②规定具有经营广告媒体10年以上(含10年)经验的得6分,我们认为车身广告没必要设立10年以上的经营经验。
2、评分表③近三年内具有3个及3个以上城市经营公交媒体广告业绩得6分,认为这个规定不合理。龙岩市广告业三年内在3个城市经营公交媒体广告业绩均为零。
3、评分表④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得6分,该规定不合适,龙岩市广告行业注册资本金大多数在100至500万元之间。且注册资金在工商登记中已从今年起不作为登记注册条件。
4、评分表⑤获得中国一级广告资质得6分,该规定不适合龙岩本地广告业具体情况,我市目前仅有福建广告一级资质2家,福建广告二级资质22家,福建广告三级资质15家,龙岩广告市级资质2家。
5、评分表⑥近三年连续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6分,该规定不严谨,“守重”评比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我市2012至2013年度“守重”评比仍在进行中,按此规定龙岩广告业都不具备该条件。
6、评分表⑦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广告设计大奖得3分,龙岩市广告业其设计创意制作水平近几年来虽有大幅度提高,但获得国家级大奖的为零。
7、评分表⑧近三年内获得省著名商标称号得3分,该规定不符合实际。我市广告业获著名商标几乎为零。
综上所述条件,我们认为该标书设立的“门坎”纯属拒绝龙岩本地广告行业参与投标,实际上是在运作“量体裁衣”,不具公平公正。呼吁政府及相关部门慎重处理该招标项目。
1、我市广告业近几年来趋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中,其业务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龙岩车身广告业务已有10余年历史,以往都是本地广告企业在经营服务,完全信任正常的广告业务工作。但龙岩地处山区,与沿海城市相比较,诸如获国家级广告资质、国家级奖项、商标注册等方面仍较薄弱,在硬性条件上存在一定差距。改革开放、市场竟争、不得地方保护,这些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为扶持本地企业发展,维护本地经济利益,诸如招投标等事务,都会或多或少地出现有利于本地经营状况的保护条款。而本次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很明显没有结合本地具体情况,所设的评分条件是有意识地排斥本地广告经营企业的参与。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已举行多次,往次都没有设立附加评分条件,本次为什么要特意设立评分条件。
2、如果按评分条件招标,其结果将造成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和我市税收的严重损失。
该标书评分表①设定投标报价为8000元╱年╱辆,得基本分60分,每增加500元加1分。
评分表②③④⑤⑥⑦⑧满分为36分,就目前我市广告企业现状预计可得评分表②6分、表③2分、表④2分、表⑤0分、表⑥1分、表⑦2分、表⑧0分,计13分。
假设本地广告企业要得到36分满分,则要多报价11500元,(11500÷500﹦23分),即报价19500元才能达到评分表中第一条件的同等待遇,也就是说本地企业如果投标报价19500元╱年╱辆,还不一定中标。而按评分表标准符合第一种条件者即使报价8000元╱年╱辆,就可中标。由此可见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11500元×3年×300辆﹦10350000元。
假设每车每年广告营业额为25000元,而中标者是外市企业,我市税收损失为25000元×3年×300辆×0.11=2475000元。
3、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真诚希望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紧密结合实践教育活动,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四风”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一切从我市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制定和出台更多更好更具有促进龙岩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规章和措施,为龙岩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贡献。
附闽建招【岩】2014003号招标文件
龙岩市广告协会
2014年04月16日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解放中路10号天宇大厦二楼
电话:2315516
龙岩市广告协会:
你会关于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身广告经营招标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的投诉,经本局仔细核查认为,该公司所设招标条件并未违反反不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同时,招投标主要由招投标法进行规制,建议贵会向有权管辖部门发改部门或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主管部门投诉。
此复
(龙岩市工商局于 2014-5-4 16: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