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意见,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地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意见还认定了醉驾从重处理的八种情形,同时,重申“对醉驾疑犯不得直接逮捕”。《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来得很及时,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司法过程中有争议的情况进行规范,堵塞法律漏洞,以防少数醉驾成为漏网之鱼,尤其是对宽严不济现象的纠偏令人称道。严字当头,明确了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场地,认定了醉驾从重处理的八种情形等,可以防止司法实践中的跑偏;同时,宽以待人,再一次强调不得直接逮捕,不仅是预防严过头,也能有效预防执法者滥用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