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1月26下午16点52分在汽车站旁边道路停车下货,被交警抄牌。抄牌时我离汽车十几米,还请交警不要抄牌,我马上就走,但是根本不理我,回答我车上没人就贴牌,并且看见我后立马照相,完后立即驾车驶离。
我不服,马上拨打12345进行投诉,电话里要我提供警察编号,我马上去执勤点找到了贴我牌的交警,警员编号XF0105,另一位警察不让我看编号,后离开。
几天后交警支队一位工作人员18974490677拨打我电话,简单沟通后叫我去交警法规科解决。
这里想请问交警支队两个问题。
第一,汽车站执勤点xf0105的警察是否有执法权?
第二,交规对于临时停靠的规定到底怎样?我在交警贴我牌时拍摄了视频,贴牌警察的答复是车上没人就贴牌?请问是否这样?
最后,我的号码是17507445363,期待交警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