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2017年3月16日的上虞日报头版中看到一片报道,上浦镇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对大善小坞村违建房屋进行拆除。在这次拆违中村民群众意见很大,拆违工作很不公平合理,对大量事实违章建筑视而不见,不去拆除,还有村领导干部自己超面积的违建房屋也不拆除,甚至对已发拆违通知书和墙壁上写了拆字的房屋都可以找各种理由把违建的变成合理的建筑,而对一些弱势村民进行强拆。希望政府能为大善小坞村村民主持正义,对该村重新进行现场勘测,不包庇任何人,对非法违章和违建房屋进行公平合理的拆除。
你网上写信反映“拆违不公平合理”的信访事项,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有关情况在开展违章建筑拆除之前,镇村组成联合工作组,在利用每户房屋实地测绘资料的基础上,对每户房屋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按照上级有关违章建筑整治的政策规定,确定应当拆除的具体违章房屋,向违章房屋户主发送拆违通知书,动员农户自拆,并将“拆”字上墙。未发现你说的“对事实违章视而不见”问题。今年3月中旬开始,镇村会同有关部门,对逾期未拆的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拆违工作自村口开始,沿村道由外向内逐步推进。在拆违行动中,要求村党员干部做到带头拆除违章建筑,未发现你所说的“村领导干部违章房屋不拆除”问题;也未发现存在“对已发拆违通知和已写‘拆’字的房屋变成合理建筑”的情况。在推进拆违过程中,镇村联合工作组驻点在大善、小坞2个自然村,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疑问,受理群众举报,促进拆违工作公正公平。二、答复意见你反映内容缺乏客观事实依据,对你的诉求不予支持。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请申请事实和理由,在接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虞区政府信访复查办公室(上虞区信访局内)申请复查。此复
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7/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