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返回美兰区随父母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原是美兰区居民,03年上大学按照当时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出,07年毕业后由于工作关系,将户口放在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
11年离开户口本上“服务处所”上所写的工作单位(有该单位开的离职证明),在海南工作了已经多年。
由于广州集体户口不能结婚子女落户,本人已经33岁,现还是未婚。再加上父母年事已高,本人也已经定居在海南,现希望将户口返回原籍(非农业户口)跟父母在一起,户口回家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事,请示领导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条件……
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3月26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反映“关于户口返回美兰区随父母问题”一事,我局已收悉。该事项我局前段时间已答复,如您有何疑问可直接向我局户政处咨询。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林道华】 2015-03-25 1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