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事宜

1、现在生孩不用办理准生证了,但是需要计生登记。男方户口在苏坂,女方户口在中城,都在新罗区工作居住,鲜少回乡下。本想到中城计生办登记,结果被告知只能随男方到苏坂计生登记。请问是这样的吗?
2、报销生育险还需要准生证,那现在计生办没有给予这个证,那怎么办呢?
你好:
根据福建省《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从2015年6月20日起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对于需享受计生优待与奖励待遇的,由登记的镇(街)计生办出具《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证明》。若申请材料齐全但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或近亲属代办。(新罗区卫计局于 2015-12-31 08:5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