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低保户免经济困难审查


11月27日,南昌市制定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到“十三五”末,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在临街一楼建立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服务窗口。
据悉,南昌市将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对军人、军属、军人遗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丐人员,正在获得司法救助人员及因见义勇为请求赔偿人员,无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申请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同时,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援助和公证援助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帮助困难群体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