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2018年内蒙古国资委系统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金亮在会上透露,2018年着力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企业集团层面要担负起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采取过硬措施,及时防范、有效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绷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这根弦。贯彻落实这一举措精神,全力推动国有企业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张金亮在会上提出三点具体举措。
一是严控各类债务风险。要建立负债率和负债规模双重管控制度,加强企业债券风险管控,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做好债券兑付风险化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力争年内完成包钢债转股工作,加强现金流管理,确保资金链安全。
二是严控投资风险。要研究制定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预报告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细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要求,形成投资监督完整闭环;严控大幅推高负债率的特别监管类项目投资,坚决防止资不抵债现象发生。
三是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