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包分钱”伎俩行骗4次被识破


近日,记者从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诈骗案,男子魏某和女子饶某在列车上通过“丢包分钱”的方式进行诈骗,三次得手,在第四次诈骗时被抓获。
据了解,2015年8月17日,胡先生正坐在K442次列车上,快下车时,胡先生发现脚边有一个钱包,“托儿”饶某上前捡起该钱包,拉胡先生到一旁,叫胡先生不要声张,一起分钱。没过多久,“失主”魏某出现在了两人分钱的地方,怀疑饶某和胡先生偷了他的钱包,并已将钱存进了银行,要求他们把银行卡交出来。新2记者报道“托儿”饶某把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告诉了魏某,同时说服胡先生交出银行卡和密码。之后三人来到某银行ATM机处,饶某和胡先生说话分散胡先生的注意力,魏某趁机将胡先生卡里的钱转走。胡先生在回家路上感觉事情不对,立刻跑到附近的银行查看,发现卡上的10000元钱不翼而飞,立刻报警。
此后,魏某伙同饶某以“丢包分钱” 的方式在K442次列车上骗取了高某和袁某12300元。2015年8月28日,魏某伙同饶某在K442次列车上实施第4次诈骗时被席女士识破,随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西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伙同被告人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产共计22300元,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被告人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这个比较老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