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7日晚,温岭城北街道老陈在一理发店门口,被明某、吴某认错了人,遭2人无故殴打,且被吴某用匕首捅伤腹部,致使肝脏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据悉,老陈来自云南农村家境困难,而明某、吴某也都是外来人员没钱赔偿。在医院住了9天因无力继续治疗,只能提前出院。由于伤势未完全恢复,他老不能继续打工,生活陷入了困境。
该案被移送到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办案人员得知老陈的情况后,及时告知他有申请救助的权利,并很快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10月21日老陈来到到该市人民检察院,领取了8000元救助金。据悉,自从2010年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来,该市人民检察院已救助刑事被害人26人次,发放救助金17万余元。
该市人民检察院已救助刑事被害人26人次,发放救助金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