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两栋相邻的房子(相隔滴水弄)早年办理的时候土地证合在一起,现在一边老房子危房了,想把一边的危房拆了重建,因为使用同本土地证无法重建,需要怎么拆分土地证?
丽水市国土局回复
2015-07-23 15:02
楼主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原则。若进行拆分,那么就变成“一户两宅”,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同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人不能拆分土地证。详情建议您向南明山街道国土所或开发区登记所相关工作人员咨询,危房改建相关事宜请咨询开发区建规部门。
因有两栋相邻的房子(相隔滴水弄)早年办理的时候土地证合在一起,现在一边老房子危房了,想把一边的危房拆了重建,因为使用同本土地证无法重建,需要怎么拆分土地证?
这还真是个问题
危房为什么因为共用土地证不能重建,真是笑死宝宝了,人证拿来看下;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