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乡村教师入城考方案要求1:期满五年(不包括在城交流、试用期)2:所待班级期末成绩要在同类校前百分之五十。 那么请问:那些一毕业就没下过乡镇借用在城区的老师们,期满五年了是否能参加考试呢?另外在城区交流学习本意是为了均衡城乡教育资源,那么教育局这个政策一出,乡镇老师交流到城里的意愿降低,又怎能落实国家减小城乡差距,均衡城乡教育资源的精神?况且,新入职教师在城里交流学习1、2年是教育局的要求,事先教育局也没有跟老师们说明,现在突然决定说在城里交流的年限不算数了,对老师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关于对成绩的要求,明确规定不能给学生排名,现在却对老师进行排名,老师是比学生还弱势的群体么?况且成绩好坏跟生源好坏有关,那么有些老师总能通过一些办法教到一些好班,这样的竞争是不是就变成老师间手段的竞争?我们乡村教师在各自的乡镇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大都是兢兢业业的,凭着正规考试入城也是理所应当的,为什么一大堆新招聘教师直接就分配在城里,高枕无忧,这让我们如何心里平衡?还有,乡镇教师们一直在忍受着离家远的不方便,就是希望通过入城考的途径能解决这些问题,而如此苛刻的入城条件又如何能让老师看地到希望呢?
您好,1.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第38条:制度化、深层次进行单元考、学期考、学年教学质量分析以及第43条:小学每学期接受区域性质量检测不超过1次,学科不超过2门,认真分析检测结果,精准改进教学。我区每学期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并召开分析会认真分析检测结果,有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以及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方案中对学科期末考试成绩的设定是教学质量检测结果的运用。技能科则提供学科获奖证明。
2.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为全面提高新招聘和转岗小学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使新教师树立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新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理解并初步掌握课改精神和课程标准,掌握教学新方式、新技能、新手段,形成与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新教师对教育理念和教育文化的认同度,使他们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从2009年起对新招聘的农村学校教师实施到城区学校跟岗锻炼2年的措施。回校后这些教师大部分成为农村学校的骨干,有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区域间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此举得到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肯定,其他县市也相继实施。
3.为实现国家、省、市提出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工作目标,使我区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2017年我局对教师调配考试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明确新教师须在农村学校任教满5年,在城区交流、实习年限不计算在农村学校任教年限。
4.对新教师的安排则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新教师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学校。
(新罗区教育局于 2017-7-24 17: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