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回他们应得的工资,他带着工人搞罢工。与欠薪人商谈时,由于一时不理智,他还捅了人。日前,听着海盐县法院法官宣判结果,陈某为自己没有走依法维权的途径而后悔。
去年初,陈某带着十几个工人到王老板的服装厂上班。到了年底,王老板因为资金紧张没有如期发工资。都过年了,工人想攒点钱回老家和亲人团聚,老板不发工资可把他们急坏了。陈某想着,当初是自己带着工人们来上班的,老板不发工资,自己自然要为工人们讨个公道。于是,他就和当初一起进厂的十多个工人商量好,次日不去上班了。
年底正是赶订单的时候,加班加点还来不及,工人们这时候罢工,厂里面一下子乱了套。王老板火冒三丈,给陈某打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找了一圈,晚上6时左右,王老板找到了陈某。当时,陈某正和十几个工人一起吃火锅。王老板压着火气坐下来跟陈某协商,要求他第二天务必带着工人来上班。陈某却反复强调,“上班可以,先把拖欠的工资结了。”
商谈未果后,双方不欢而散。但王老板也发觉了陈某是罢工的主导者。回去路上,王老板越想越气,再次联系陈某,要求再商谈,在电话里,王老板还扬言要教训陈某。见王老板气势汹汹,陈某答应见面的同时,便随身带了一把弹簧刀,以备不测。两人见面后,依旧没谈拢。气头上的王老板便联系了要好的兄弟阿光(化名),告诉他厂里有工人捣蛋,让他带几个兄弟来吓唬一下。
很快,阿光带着人来帮忙。当时,王老板和陈某正吵得凶。见帮手到场,王老板一声令下,让人把陈某带上车再谈。此令一下,几个大汉上前围住陈某,一路推搡着把他往车里塞。看这架势,陈某慌了,掏出口袋里的弹簧刀,迎面朝围向自己的人一通乱捅。几刀下去,巫某重伤、宋某轻伤。
闹出血案,这些人总算冷静下来,陈某也主动报警投案。庭审中,陈某反复强调自己只是防卫过当,并没有伤害意图,是被逼迫才不得已拿刀捅对方。那么,陈某的说法行得通吗?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伤害两被害人时所表现的行为积极主动且不计后果,在巫某、宋某等被害人殴打和强拉硬拽时,陈某并不是选择逃避、求救或者委托旁人报警或徒手还击等自救和防卫方法,而是在处于劣势后用事先准备的弹簧刀肆意捅、刺被害人。陈某行为的客观表现,表明他主观上对自己行为将会造成的危害结果持故意或放任的态度,主观上不具有防卫的意图,缺少防卫过当的必要前提。考虑到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也有一定过错、陈某有自首情节等,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老板拖欠他人工资,又吓唬人,本就不对。但陈某的一时冲动,也让他的维权之路变得曲折而艰难。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陈某的事其实也给了人们不少警示,维权莫要冲动,依法才是正道。(嘉兴日报)
这社会理性维权有人理你吗?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能依法,那么欠薪都不存在了
没文化真可怕
法官被买通了
特别是管理部门.
为老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