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曝光】2017年孝感不文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快来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为进一步规范孝感市交通秩序,全面治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现将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7年查获的符合公开公示范围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1、黄晓锐,于2017年07月17日20时25分,在宋长线0104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DY092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孙梅,于2017年06月16日14时13分,在京深线1147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0H88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邓方豹,于2017年08月22日09时44分,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驾驶牌照为鄂KEB665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4、栾洋,于2017年02月16日14时03分,在黄孝线0034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612Q2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5、肖伯霞,于2017年07月26日13时47分,在福兰线1204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5H67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6、严晶,于2017年08月22日10时53分,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89H63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7、周辉,于2017年08月15日13时04分,在福兰线1204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Y9M6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8、戴军杰,于2017年07月20日21时39分,在大天线0059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7K588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9、杨航,于2017年02月08日16时28分,在福兰线1204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J3Q45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0、孙小平,于2017年08月01日10时53分,在悟宣线0035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J9W920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1、厉红卫,于2017年01月22日07时51分,在京深线1141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苏E96HT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2、陶之升,于2017年03月28日11时54分,在高铁新区路口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CD100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3、陈伟,于2017年05月04日17时16分,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驾驶牌照为鄂A777J2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4、向国栋,于2017年08月21日12时54分,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D5M87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5、高升,于2017年07月21日12时00分,在京深线1141公里0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HQ125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6、叶龙于,2017年02月12日11时08分,在大天线0021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F8180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7、王金保,于2017年03月15日12时21分,在高铁新区路口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7R813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8、史博文,于2017年08月21日11时06分,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2C61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9、蒋桂珍,于2017年06月27日09时41分,在高铁新区路口驾驶牌照为鄂KAG891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0、左治文,于2017年08月12日09时00分,在邹西线0009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8262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1、曾隗,于2017年08月07日07时57分,在福兰线1204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粤SQ7B92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2、龙虎,于2017年04月11日16时13分,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2T252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3、宗晨晨,于2017年03月31日02时04分,在宋长线0104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NK450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4、刘洁,于2017年08月19日12时12分,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Y3T66的小型汽车超速70%以上。吊销驾驶证并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5、刘杰,于2017年08月10日09时11分,在京深线1162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X8W48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6、高盟,于2017年08月09日10时36分,在黄土线0066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Y7399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7、方蕊,于2017年08月11日11时25分,在黄土线0066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1D188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8、张慧军,于2017年08月12日09时21分,在京深线1162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9Y621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9、熊菲菲,于2017年08月19日08时13分,在京深线1169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A90U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0、文先富,于2017年08月21日10时56分,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驾驶牌照为鄂M0B319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1、袁浩,于2017年08月22日11时11分,在京深线1169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K94Q3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2、王家号,于2017年08月10日09时56分,在京深线1162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9A7F9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3、徐飞,于2017年08月04日12时57分,在子文路至大冯村驾驶牌照为鄂A63TW2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4、王兆刚,于2017年08月05日10时29分,在京深线1169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AS092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5、李帅,于2017年08月20日08时27分,在京深线1169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UJ87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6、杨荷,于2017年03月06日09时03分,在高铁新区路口附近驾驶牌照为鄂SKA511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7、王红波,于2017年08月15日09时57分,在京深线1162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02982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8、王乐,于2017年01月16日12时24分,在高铁新区路口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53HA1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9、张锐,于2017年06月24日10时12分,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驾驶牌照为鄂A09KE7 的小型汽车超速70%以上。处以吊销驾驶证并罚款1000元
40、邵安弟,于2017年08月08日11时01分,在京深线1173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0592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41、颜谷香,于2017年01月16日04时56分,在黄土线0066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A6CH56的小型汽车超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42、陈望安,于2017年09月13日09时40分,在京深线1178公里附近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大型汽车。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43、刘义,于2017年08月24日21时42分,在孝汉大道路段因醉酒后驾驶牌照为赣GK1136机动车的,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44、许伟,于2017年08月21日05时21分,在蔡陡线0005公里200米附近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其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
45、陈力,于2017年08月29日16时00分,在汉宜大道与古城大道交叉口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46、许伟,于2017年08月21日05时21分,在蔡陡线0005公里200米附近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
47、桂永清,于2017年09月06日10时10分,在京深线1189公里000米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
48、姜玉胜,于2017年09月06日10时30分,在京深线1189公里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
49、吴金田,于2017年01月16日21时18分,在沿河大道与漫水桥立交口驾驶牌照为鄂S27868的大型汽车因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吊销驾驶证。
50、李圆明,于2017年02月24日19时40分,在大界线0009公里附近驾驶牌照为鄂K7B159 的小型型汽车因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吊销驾驶证。

什么时候也把逆行,乱停放的曝光下就好了

楼主是不是闲得蛋疼,谁给你的权利曝光别人的隐私?大马路上违章的多了去了,行人乱闯红灯的,电动车走机动车道的逆行的你咋不都给曝光一下呢?

在106省道荷沙线复线城隍程家村路段......什么地方?好多人中招了

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7年查获的符合公开公示范围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这个可以有,也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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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名字以为是老表,再看车牌鄂A...明显又不是。

多人在同一地区超速,驾驶证员有一定责任,但同时还应反映出一些别的问题吧。是否是路标不清造成的呢?

九牛一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