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有两个关于2010年佛山市公务员报考的问题想咨询一下。问题如下:
1、我们学校说4月份才发学士学位证书,请问我们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士)”的职位吗?如果可 以,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呢?
2、部分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中注明为“(非法律业务)”,请问是不是没有注明的都是“法律业务”呢?是不是要加考《法律基础》呢?
以上两个问题望贵局能尽快答复,以便我们能按时报考。谢谢!
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不需要证明材料。
2、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须加考《法律基础知识》。“非法律业务”职位不须加考《法律基础》。
2010-03-04 14: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