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反映的问题:我是新安镇新桥村22号的住户,因为开河筑坝工程,开挖的地方与我家晒场距离太短,且泥土有塌方现象,请相关部门处理。2017年9月21日水利局反馈:2017年9月18日上午,县水利局会同新安镇、新桥村进行了现场调查,经了解,该户位于新桥村塘郎组西侧倒数第二户。经现场查看,工程施工范围未超出征地红线,并设置了铁丝网安全围护。工程实施后,该户主房前晒场将增加4.5m左右(现状主房距河岸约5m)。工程实施前,新安镇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该组农户均进行了摄像取证,如鉴定确认因南排工程施工致使房屋安全受损,将按规定进行补偿。 如再遇类似信访,建议由新安镇政府调处。现来电人表示其房前晒场只增加了4米,比计划的4.5米少了0.5米,希望相关部门解决。
德清县水利局 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