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北湖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的若干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废话少说,直奔主题!简单说下背景:本人原户籍泗水,现在济宁工作,在北湖“南风花园”买了房子,并将本人和妻子的户口迁到了南风花园。今年10月20号宝宝出生,宝宝的户口也随我们落在了南风花园。宝宝马上满月,需要接种疫苗,遇到了一些问题,反映如下:事情经过:本月18日(周六),本人带着妻子和儿子来到北湖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告知周末不接种,周一至周五再来;本月21日(周一),本人再次来到北湖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被告知携带材料不全(本人携带了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接种证、结婚证),需要购房合同还有小区物业证明!问题1:门诊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门诊大厅没有张贴任何“携带材料”的说明,全靠工作人员一张嘴,真正做到了“有问有答,部门一张嘴,群众跑断腿”,为辛苦的工作人员“点赞”!问题2:我的户口本上有我、妻子、儿子3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着落户在北湖南风花园,这个户口本是经过北湖派出所可爱的户籍民警仔细检查了我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原户口本等证件后,才正式发给我,让我们家加入了北湖的大家庭!为什么我拿着这个庄严的户口本去接种门诊,门诊工作人员仍然要求我出示购房合同?!她们将派出所民警严谨细致的工作当过家家?!她们将神圣而庄重的户口本当成废纸毫无效力?为什么?小小的群众表示不明白!问题3:需要物业的证明?这个证明又是干什么的?!证明我在北湖住?我户口就在北湖,有必要再加一个物业证明吗?真实情况是:我在北湖买了房子,但是还没有装修,就算装修了也要放个一年半载才入住,目前租房子。我相信绝大多数在北湖买房子的都是这个状态,请问我找谁去开证明?这个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没有实际作用?北湖预防接种门诊在“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的路上越走越倒退!感谢!
太白湖新区[2017-11-23 14:45:20]
您好,首先对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关于“济宁北湖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的若干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关于问题一:北湖卫生院接种门诊11月份迁入颂运水庭社区,新数字化接种门诊于2017年11月13日正式启用,接种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正在制作中,近期将上墙公示。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接种证手续,接种门诊临时制作了“办理接种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便条,原清单便条未能放在明显处,现已整改到位,方便群众了解。关于问题二:关于孩子户口在北湖派出所,而接种门诊工作人员索要购房合同问题,此问题属接种门诊接种证办理人员业务不熟所致,由于启用了新的数字化接种门诊,接种门诊的各项内部工作程序进行了部分调整,部分接种门诊岗位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岗位调整,办理预防接种证人员是新调岗人员,由于业务不熟练给群众造成了办事不便。区社发局已责成北湖卫生院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对接种门诊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仔细梳理预防接种门诊的各项工作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关于问题三:关于索要物业证明的问题,只是接种门诊为确定办理接种证人员是否在本地居住的措施,非必要手续。正常办理接种证:户口为本地人员,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孩子出生医院发给的接种证即可。户口非本地人员,需要提供暂住证明等居住三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接种门诊即可按常住人口予以办理接种手续。关于目前办理接种证人员户口和居住地不一致,有可能造成儿童接种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接种门诊将认真研究,在办理接种证须知中,增加温馨提示,提示办理接种证家长,如居住地和户籍地长期不一致,应及时办理孩子接种证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