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咨询公租房问题!

一家四口人,挤在18平方米的房子里,孩子都长大了,现在只能另外再租一间房居住。2015年9月,获得公租房核准通知书,秀英区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已回复我,没有房源,2014年的还在侯租。既然没有房了,为何还要让我们住房困难户去申请,还是说另有黑幕,已分配给其他人?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再次咨询公租房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市民反映情况: 一家四口人,挤在18平方米的房子里,孩子都长大了,只能另外再租一间房居住。2015年9月,获得公租房核准通知书,秀英区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已回复,没有房源,2014年的还在侯租。没有房了,为何还要让住房困难户去申请,还是说另有黑幕,已分配给其他人?
2.秀英区保障房基本情况: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海府〔2015〕157 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双困房”并轨运行管理制度,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原来的廉租住房改称为“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区住保中心的职能是负责保障性住房资格的申请审核工作、核准发放租赁货币补贴、房源配租及配后管理工作。房源的建设是由市住建局统一建设,统一给各区下达房源指标,我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指标共1240套,其中福秀小区704套,永秀花园499套,民安小区27套,南海花园9套,凤翔花园1套。市民反映的房屋分配有黑幕问题不属实,自2009年房源陆续交付以来,我区住保中心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房源位置、数量、申请人取得保障性住房资格证明的时间顺序排序原则、分配流程以及低保残疾对象优先配租原则等内容认真制定配租方案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现已按规定全部完成配租指标。
截止目前,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人员的取得资格时间截至2014年1月,公租房配租人员的取得资格时间截至2014年7月。反映问题的市民取得公租房的资格时间是2015年9月,处于轮候配租状态。
二、存在问题
我区现共有632户正在轮候等待分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两种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按《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只有符合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轮候家庭可以货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我区的632户家庭中有265户是低收入家庭,因此在轮候期间以货币补贴的形式进行保障,但仍有大部分的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家庭没有得到保障,目前只能等市里下政策解决。
三、已采取工作措施
1、我区每年按要求对取得公租房资格人员(含已配租和轮候人员)进行年审,对原已配租的人员的资格进行年度动态审核,严格落实公租房的退出机制,对清退出来的房源再进行分配,但这必竟只能是很少的一部份,不能有效解决房源问题。
2、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家庭在轮候期间发放货币补贴,以货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
3、我区住保中心已向市住建局专门打报告反映,请示市里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当前本市公租房轮候对象多、房源少的矛盾问题,市住建局的回复意见是已初步制定了相关政策正在向市政府报批。
4、由于市里未下文通知暂停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所以我区住保中心窗口仍继续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此复。
【秀英区政府办】 2017-06-28 10: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