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了。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这句话漏了几个字——应该是“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无法想象某人被单位除名自己会不知道!
打官司首先得自己占个理,你这明显不占理的事闹来闹去有意思吗?
你去打呗,打赢了算你有理!
嘉兴圈不会玩,点了半天叫我更新,点“去更新”,然后就没然后了
还是算了,折腾半天给我装了个应用宝,然后更新完了又叫我关注微信投票,受不了!
你说犯罪就犯罪啊?人民法院是你汤家开的?
\n给秉公不执法评分:积分 +1理由: 就挑对自己有利的说
首先一个,在97年被开除这个事,你家知道不知道?从97年到2004年之间,你家有没有进行过申诉之类的行为???